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为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质量,实现对该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制定此办法。
一、检查评估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工作是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各阶段工作质量的过程管理,是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阶段性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过程中的问题,使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检查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教授、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和教务处成员
三、检查评估对象
本科、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四、检查评估内容和依据
详见《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标准》(附件1.1)、《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评价表》(附件1.2)及《河北美术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归档基本要求》(教函[2018] 43号)。
五、检查评估程序
(一)院级自查评估
各二级学院按照《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标准》(附件1.1)、《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评价表》(附件1.2)及《河北美术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归档基本要求》(教函[2018] 43号),对本科、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汇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附件1.3、附件1.5),并将反馈意见、整改建议反馈至各教研室。
(二)校级督查评估
院级自查评估结束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协助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按照《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标准》(附件1.1)、《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评价表》(附件1.2)及《河北美术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归档基本要求》(教函[2018] 43号)要求,对本科、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组织校级抽查与评估,汇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附件1.6、附件1.7),并将反馈意见、整改建议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六、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标准
1.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评价表
1.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二级学院专用)
1.4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检查评价表
1.5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二级学院专用)
1.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学校专用)
1.7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反馈整改汇总表(学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