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和结课作业检查与评价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为强化试卷阅卷和结课作业工作管理的规范性,实现对该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制定此办法。
一、检查评估目的
1.通过检查评估,不断强化试卷阅卷和结课作业工作管理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水平。
2.依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规律和有关教学原则、方法,制定检查评估办法,逐步实现对该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试卷、结课作业检查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教授、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
三、检查评估对象
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所有试卷和结课作业。检查评估将覆盖全校公共课、各专业的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四、检查评估内容
依据《河北美术学院课程教学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卷和结课作业评阅规范性
试卷命题规范,与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一致;题量适当,难易适度,覆盖面大;试卷文字、插图工整、清晰、准确;试卷和结课作业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符合正态分布;阅卷评分严格、公正、无误;试卷和结课作业分析认真,能反映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
(二)试卷和结课作业管理规范性
试卷审批符合程序,领导审核、签字符合要求;试卷和结课作业成绩登记、归档及时,归档材料齐全。
五、检查评估程序
1.院级自查评估
各教学单位依据《河北美术学院课程教学文件归档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对试卷和结课作业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安排院级评估,填写《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试卷)》(附件1)和《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结课作业)》(附件2),最后汇总《试卷、作业质量评估反馈整改汇总表》(附件3),并将反馈意见、整改建议反馈至各教研室。
2.校级督查评估
院级评估结束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协助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依据《河北美术学院课程教学文件归档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校级抽查与评估工作,汇总填写《试卷、作业质量评估反馈整改汇总表》(附件4), 并将反馈意见、整改建议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六、本办法自2018年3月起实行,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试卷)
2.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结课作业)
3.试卷、作业质量评估反馈整改汇总表(院部专用)
4.试卷、作业质量评估反馈整改汇总表(学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