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试卷、结课作业校级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9年08月23日 13: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质量〔2019〕29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试卷、结课作业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于8月27日至29日,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校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二)各教学单位自查过程中形成的每套试卷(结课作业)的《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试卷)》《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结课作业)》等的记录情况;

(三)按照《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试卷)》《河北美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指标(结课作业)》等要求抽查相关材料

二、检查人员

校级督导及部分校内专家7-10人。

三、检查方式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原则上专家抽查涵盖两个学期的内容,覆盖所有年级和专业,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等

四、检查安排

27日上午:传媒学院、书法学院

27日下午:造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服装学院

28日上午:动画学院、环境设计学院

28日下午:雕塑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文创学院

29日上午:公共课部

29日下午:体育部、思政部

五、其他要求

(一)试卷质量是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试卷(结课作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评估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试卷质量和管理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评和整改。

(二)各教学要落实专人负责配合校级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结课作业)汇总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落实集中检查场地,确保评估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北美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闭

 

河北美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电话:(学校办公室 )0311-88594181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