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质量〔2019〕29号、质量〔2019〕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至20日,在校级专项检查评估、各教学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2018-2019学年试卷、结课作业复查工作,现将复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试卷:
考试命题、试卷批阅及成绩评定、质量分析、试卷归档与保管等环节。
2.结课作业:
考试命题、成绩评定、质量分析、归档与保管等环节。
3.反馈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次校级反馈整改内容(详见教务〔2019〕27号,关于召开试卷、结课作业归档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的通知),将由1-2名专家就各教学单位反馈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复查人员
校级督导专家及部分校内专家6-8人。
三、复查方式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集中复查,原则上专家抽查涵盖两个学期的内容,覆盖所有年级和专业,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等。
四、复查安排
18日上午:传媒学院、书法学院
18日下午:造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服装学院
19日上午:动画学院、环境设计学院
19日下午:雕塑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文创学院
20日上午:思政部、体育部
20日下午:公共课部
五、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配合校级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结课作业汇总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
(二)落实复查场地,确保复查工作顺利进行。如复查地点有变动,请单独联系质量办:王培时,8198。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