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3年08月28日 09: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1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检查,学校抽查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2)课程表到位情况(张贴于教室门口墙上)。

(3)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教学保障情况

(1)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教室、实验室)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准备情况,实验器材完好情况。

(3)教室卫生情况,教室桌椅数量、教学设备、灯光等教学设施完好及到位情况。

(二)教学秩序情况

1.学生课堂出勤、课堂纪律情况。

2.授课教师到课情况。

(三)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自查小组,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教学检查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同时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总结要客观真实。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院(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需签字盖章)。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听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归档材料专项教学检查结果的通知

关闭

 

河北美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电话:(学校办公室 )0311-88594181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