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在此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
(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同时开展线上检查(巡课听课平台)和线下检查(实地查看教学场所、教学材料等),提高检查效率。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2)课程表到位情况。
(3)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教学保障情况
(1)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准备情况,实验器材完好情况。
(3)教室卫生情况,教室桌椅数量、教学设备、灯光等教学设施完好及到位情况。
(二)教学秩序情况
1.学生课堂出勤、课堂纪律情况。
2.授课教师到课情况。
(三)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四)课程材料归档情况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材料的归档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自查小组,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教学检查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同时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总结要客观真实。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9月11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院(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联系人:马慈贤 联系电话:88587186(8777)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