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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督导听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听课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8—17教学周

    三、听课内容

    1.学生课堂学风情况:学生课堂学习状态;有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有无在课堂上玩手机、吃东西、睡觉、聊天等不良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教师有无迟到、早退现象;有无严守课堂纪律,遵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

    准则》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仪表是否端庄;对课堂纪律是否严格管理等。

    3.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效果:教师授课内容是否充实,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师生有效互动的良好课堂氛围。

    四、听课要求

    1.听课方式以随机听课为主,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授课教师和被听课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听课。

    2.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河北美术学院听课评价表》《听课评价表》以月为单位,月底前报至评建办,有关听课意见建议现场反馈给授课教师。在听课过程中如发现教学事故、影响教学运行及教学质量等重大问题,需填写《河北美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意见表》,并及时上报至评建办。

    3.每位教指委委员每周听课1门(2节),每次工作量按2课时计算,10月份听课计划10月18日前报送,11、12月听课计划当月5日前报送,听课计划报送电子版。因特殊情况临时变更听课计划的,请提前一天向评建办备案。评建办将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

    4.听课同时需查阅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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