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1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检查,学校抽查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2)课程表到位情况(张贴于教室门口墙上)。
(3)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教学保障情况
(1)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教室、实验室)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准备情况,实验器材完好情况。
(3)教室卫生情况,教室桌椅数量、教学设备、灯光等教学设施完好及到位情况。
(二)教学秩序情况
1.学生课堂出勤、课堂纪律情况。
2.授课教师到课情况。
(三)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自查小组,及时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教学检查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同时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总结要客观真实。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院(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需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