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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

2022年12月26日 10:20  点击:[]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评价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教原则

学生评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着重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评价原则。

二、评教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三、评教内容

学生评教主要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基本能力、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内容,涵盖教师在教学仪态、教学热情、师生关系、教学内容、教学互动、教学目标等方面情况。

四、评教方式

学生评教主要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来完成,学生可从“教务系统”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价。

五、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发布评价通知,由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以自然班为单位,各负责人、辅导员积极配合开展学生评教。

六、评教结果与反馈

1.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根据上一学期系统导出结果发布评教结果的通知,将学生评教结果反馈到各学院。各任课教师可在规定时间,进入评教系统查询个人得分情况。

2.学生评教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学生评教参评率将被列入学院(部)年度教学单位绩效考核。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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