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通过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的问题,使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各学院要建立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教研室主任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检查工作小组,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单位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依据我校相关文件,检查的主要阶段有:准备阶段,开题阶段,中期检查阶段,复制比检测及评阅阶段,答辩阶段,总结及资料存档阶段。
(一)毕业设计(论文)准备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教务处下达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后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教学文件;
2.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安排;
3.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学条件情况;
4.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师资配备情况。
(二)开题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选题确定、开题报告结束后,检查内容主要有:
1.选题情况检查,主要包括: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情况、体现综合训练情况;
(2)选题结合生产和实际情况;
(3)选题难度、工作量情况;
(4)题生比例情况,选题更新情况。
2.开题情况检查,主要包括:
(1)开题报告落实情况;
(2)开题工作情况。
(三)中期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情况;
2.教师指导情况;
3.中期检查表填写情况。
(四)文字复制比检测及评阅阶段。参照《河北美术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河美发〔2018〕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答辩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能力训练与论文质量检查,主要包括:
(1)论文基本要求、写作能力情况;
(2)论文(设计)内容质量情况;
(3)结构及规范性情况。
2.成绩评定过程检查,主要包括:
(1)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情况;
(2)答辩组织、准备情况;
(3)答辩实施情况;
(4)成绩评定情况。
(六)总结及资料存档阶段检查。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末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答辩结束、成绩评定后的总结和改进措施;
2.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整理和归档情况。
四、教务处组织检查
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并进行总结、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呈报学校主管领导批示后,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五、检查资料的管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的有关资料要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各学院的质量检查原始资料由本学院存档。
六、其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文件自行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